签约须知
  •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职位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相关职位候选人若干名,甲乙双方对职位及人数的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说明书》。

    本合同中所述委托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确认甲方需要乙方推荐、寻访的职位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关键要求等,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委托对双方均不产生约束力。

    2、候选人

       乙方向甲方的推荐服务是保密的,并且甲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其它有关的人员(以下统称“关联方”)再行推荐。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之日(简历送达)起的12个月内,如果甲方直接聘用了乙方推荐或介绍的该候选人或甲方将该候选人介绍或推荐给上述关联方并致使关联方与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所推荐之候选人已从其它渠道获得,则应在乙方送达简历后的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候选人应该被认定为由乙方推荐,应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同理,若甲方发现乙方所推荐之候选人在乙方将其简历送达甲方之后又从其它渠道获得,该候选人应该被认定为由乙方推荐,并当甲方确认聘用该候选人后,应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同时,若通过乙方的推荐,甲方在人才库中发现存在此候选人,但在乙方推荐前超过1年未沟通的,视为乙方推荐。

    4、雇主责任

    尽管乙方将尽责依照甲方需求寻找合适的候选人,但甲方作为雇主应该对自己雇员的最终选择、录用、持续工作监管承担全部责任。

    5、录取状况

    若甲方对乙方推荐或介绍的候选人不满意,必须在面试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不通知或者逾期通知的均视为乙方的猎聘活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若乙方提供的候选人中,甲方选择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则需根据所多人员另支付同比例费用。

    6、对人选上岗日期的定义、确认

    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上岗的日期:系指候选人选已至甲方报到,或已办理入职手续,或已开始接受甲方之培训,或已开始为甲方工作之日,只需满足前述情形之任一条即视为上岗。

    甲方须在乙方寻访推荐的人选到甲方上岗之当日,向乙方发出人选上岗确认书,并须写明人选的入职时间、薪金标准、担任职位等。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聘用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7、其它约定

    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录用通知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接触或联络,不得有规避乙方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录用的候选人,而在此后1年内又拟录用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合同向乙方支付猎头服务费。

    在候选人上岗前,若甲方通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转介绍,成功上岗的人选需要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寻访过程

    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 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将经过乙方复试的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

    2、收费标准

    甲方向乙方支付推荐成功人选年薪20% 的費用作为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出来的款项在本合同中统称为“服务费”。

    其中,首单,即第一位成功上岗的人选服务费为年薪的10%。

    3、年薪

    年薪是指甲方第一年支付给员工税前年度收入总额(即不得扣除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和公司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包括所有的工资增长允诺、津贴(包括住房津贴、差旅/交通/着装/伙食补贴)、等佣金、奖金和福利。如果有分红(或浮动奖金)则年薪还应包含按照候选人100%完成业绩目标时会得到的分红(或浮动奖金)的数额。甲方同意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选择的候选人所接受的最终的薪资福利待遇聘用书的副本。

    4、付款条件

    甲方应在以下期限内将所有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支付):

    服务费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约支付总服务费的30%;

    2.余款:为推荐成功候选人至甲方报到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如果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足额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额的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取消保证期承诺,并放弃合同中的其他义务承诺。

    5、保证期

    如果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保证期内,因乙方原因或该候选人的原因离开甲方,且甲方已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款项在上述约定付款期内支付给乙方,则乙方负责在四周内免费重新推荐新的人选;当乙方不能提供新的人选或甲方要求不再推荐新的人选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此委托职位。在此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将相当于该职位已付服务费50%的数额,用于在6个月内发生的其它的职位的服务费中抵扣。若未成功抵扣,乙方将退还同比例费用。但若因甲方违背法律、法规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时,乙方不抵扣相关服务费用。

    保证期:乙方保证甲方同意聘用的候选人在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或岗位的服务期限自报到之日起不低于三个月。

     

    三、 附件有效性

    本合同所述任何附件,经双方签字确认或电子邮件产生的新委托,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双方信息确认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内容,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当事人按照以下确认内容的履约行为,均视为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

    通信地址:

    电子邮件:

    授权联络人:

    乙方:青岛网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青岛市南区江西路35号戊北海花园2-2-1101

    电子邮件:anna@wondao.cc

    授权联络人:孟凡转

    汇款帐号:372005545018010013636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镇江北路支行

    五、 争议和解决

    如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争议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条款的变更和修改

    1.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本合同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每年可重新审定合同,延期费率可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同意 不同意